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 为落实《深圳市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计划》(深教〔2012〕621号)要求,提高幼儿园园长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决定于今年12月举办2014年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学员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获得《深圳市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证书》(或《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登记册》)、在职在岗的省、市一级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公办园和普惠园园长(或副园长)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 参加过2013年幼儿园园长提高班培训和园长高级研修的除外。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四大模块:幼儿园课程建构、师资队伍建设、幼儿园管理和人文素养提升。培训过程注重研修,就幼儿园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讨,交流与分享,帮助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提高管理能力、提升业务水平。 三、培训形式与费用 (一)培训规模:每期60人,两期共120人。 (二)培训时间:8天(48学时)/期。 第一期:12月9、11、13、16、18、20、23、25日; 第二期:12月23、25、27、30日, 1月6、8、10、13日。 (三)培训地点:深圳城市学院(福田区振华路21号)。 (四)培训形式:采用专题讲座、教育考察、小组研修、总结交流等学习形式。半脱产培训(详见课程安排)。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和午餐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四、名额与报名有关要求 (一)名额 2014年深圳市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名额分配表(单位:人/期) 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大鹏合计 96911113226160 注:根据2014年7月底省、市一级幼儿园数分配各区名额,两期相同。 (二)报名 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分配名额,按要求广泛推荐并落实本区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于12月4日前将两期学员汇总表(见附件3)一并报我局学前教育处(传真82001857,邮箱:szxqjyb@163.com)。审核通过者分批参加培训。 (三)报到 第一期学员请于12月9日(星期二)报到。第二期学员请于12月23日(星期二)报到。报到时间:上午9:00,报到地点:深圳城市学院(福田区振华路21号)。 报到时须提交如下资料:《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推荐表》2份;《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证书》(或《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登记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4.二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五、结业 我局统一为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的参训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8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旷静,电话:82001564;深圳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姚冬苹,电话:83749629、83749733)